(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) 隨著電子商務的深入發(fā)展,用戶網購維權意識不斷提高,“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”(m.99poke.cn/zt/315/)每天接到全國用戶電子商務類投訴數百起。
2013年11月7日,“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”接到用戶對聚尚網 的投訴。

以下為韓小姐爆料信息:
2013年11月3日收到聚尚網訂購的一件羊絨衫,尺寸不合適,申請退貨,2013年11月5日通過快遞將貨物退回聚商網浙江湖州倉庫。11月6日聚尚網短信告知已退款成功。
11月7日晚登錄賬戶,輸入密碼始終無法登錄,賬戶被鎖定。11月8日上午打電話給客服,客服告知賬戶密碼已被盜,退款519元已被人提現(xiàn),且款項已至對方賬戶。
申請?zhí)岈F(xiàn)的賬戶名為:劉**,賬號:622848131111*******(山東棗莊),手機:1328647****。客服表示:退款519元已至對方賬戶,無法解決該問題,告知消費者自己報警,網站不負任何責任。
質疑:該網站存在極大的安全漏洞和隱患。本人是通過自己的銀行卡支付該筆訂單的,錢款為何不翼而飛?
首先,聚尚網的退款方式是將退款退至消費者的聚尚網賬戶,而不是直接退回消費者支付的銀行賬號里。其次,該網站的賬戶設置了提現(xiàn)功能,當賬戶被第三方盜用后,篡改了用戶的信息后,盜用方申請?zhí)岈F(xiàn)時,聚尚網沒有進任何審核義務,就同意了第三方的申請?zhí)岈F(xiàn),擅自將本人賬戶里的錢轉給了第三方。
本人一直是用自己的網上銀行卡支付的,且收貨地點手機號基本都是固定不變的。如果用戶申請?zhí)岈F(xiàn)至銀行賬戶,你聚尚網至少應該審核一下提現(xiàn)的銀行賬戶名是否和當初支付的賬戶是同一個姓名。
我韓某某用網上銀行支付的錢,通過你聚尚網,經你之手,就被打到劉某某的賬戶上去了。且電話至客服,該網站客服表示無法解決該問題,要求用戶自己承擔。請求:聚尚網未經審核,擅自經本人賬戶的退款519元轉至第三方,要求聚尚網承擔責任。
據《2013年(上)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(jiān)測報告》監(jiān)測統(tǒng)計,售后服務、退款問題、虛假促銷、退換貨物、網絡詐騙、發(fā)貨遲緩、質量問題、網絡售假、訂單取消、節(jié)能補貼,成為網絡購物的詬病,是2013年上半年網友投訴最多的十大問題結癥。
為了方便用戶及時反饋電子商務交易中出現(xiàn)的問題,網經社開通新浪微博投訴通道,歡迎@電商維權顧問。(文/禾牧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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