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) 2017年4月7日“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”(m.99poke.cn/zt/315/)接到用戶對“淘寶”的投訴,稱“淘寶”未發(fā)貨,商家拒絕退款。

(注: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配圖)
以下為用戶向我們發(fā)來的投訴信息:
案例一:
王先生在淘寶購買了商品,訂單號: 2959727407630202。購買之后十幾天未收到貨,不小心錯點了確認收貨,之后迅速點退款,賣家不同意。
于是申請小二介入,小二駁回了我的退款申請,結果后來貨一直沒到。我繼續(xù)申請退款,小二說賣家保證金不足,不能給我退款,所以現在我錢也沒了貨也沒收到。
案例二:
陳先生在商家處預定一套臺版書籍,訂單號:3126467428706112。然后店家立即發(fā)了其中一些書本,并且點擊“已發(fā)貨”,導致訂單直接開始倒計時。
倒計時期間,多次詢問剩余書籍何時發(fā)貨,店家都只用“看情況”來搪塞,故意拖延到訂單自動成交。我要求全額退款,并且淘寶賠付我相應的損失,并且出臺規(guī)范代購預購商品的規(guī)定。
據《2016年度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(jiān)測報告》(m.99poke.cn/zt/16tsjcbg2/)統(tǒng)計,發(fā)貨問題、物流問題、客戶服務、退款問題、退換貨難、虛假促銷、商品質量、疑似售假、貨不對板、信息泄露為“2016年度零售電商十大熱點被投訴問題”。(文/向日葵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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