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網經社訊)2019年3月14日,“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”(www.315.100ec.cn)接到用戶對“趣店”的投訴,稱申請售后,退店保證金久未退還。

以下為用戶向我們發(fā)來的投訴信息:
武先生于2017年8月與廈門趣店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平臺“趣店APP”進行合作。
武先生于2017年8月與廈門趣店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平臺“趣店APP”進行合作,并于2017年8月15日匯款至“廈門趣店科技有限公司”保證金:伍萬元整,由于本公司業(yè)務調整,于2018年8月提出撤店請求,并處理完所有業(yè)務后提出返還保證金的請求,配合填寫了所有退款手續(xù)。在等待了三個月后,2018年12月5日再次咨詢時。在2018年12月6日的時候,也跟對接人溝通了關于退質保金的事情, 2018年12月11日回復說,公司已經在走流程審批了,老板們都批了,就等打款了,2月前能到。我方耐心等待。我司在2019年1月22日一直沒收到退款,由于臨近過年放假,所以,再次咨詢,告知要年后了,原因是之前的對接在離職的時候沒有進行交接,后續(xù)會跟蹤這個事情,我又再次的確座,我司的手續(xù)是否齊全,還需要什么配合,林宇說“不差手續(xù)了,就等老板們批一遍,走完流程就打款,預計時間2月底”。
接到該用戶投訴后,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,但截至發(fā)稿前,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臺的任何有關處理回復。
據《2018年度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(jiān)測報告》(http://m.99poke.cn/zt/2018yhts/)監(jiān)測統(tǒng)計,全國網絡消費前20大熱點投訴問題依次為:退款問題、商品質量、發(fā)貨問題、網絡欺詐、霸王條款、虛假促銷、售后服務、網絡售假、退換貨難、訂單問題、退店保證金不退還、物流問題、貨不對板、客服問題、凍結商家資金、惡意罰款、發(fā)票問題、信息泄露、高額退票費、出票不及時、其他。(文/栗子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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