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網經社訊)近日,“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”(315.100ec.cn" target="_self">www.315.100ec.cn)接到用戶對“HIGO”的投訴,稱商品貨不對板,售后退貨久未處理。

以下為用戶向我們發(fā)來的投訴信息:
陳女士于2019年5月7日在“higo”平臺買了圣羅蘭女包,訂單號為29496345038662714。
收到商品描述不符,第一時間聯(lián)系商家退貨,商家由代購商品拒絕7天無理由退貨。我是你們平臺的老顧客,有長期的平臺購買記錄。但是本次購物我很不滿意。 第一、作為你們平臺的老顧客,我本次購買的商品有明顯外觀瑕疵,在收到商品之后第一時間聯(lián)系你們平臺和商家進行退貨,合情合理合法。 第二,你們平臺承諾購買的商品都是正品真貨,但是本次購買,該商家提供不了任何海外購物憑證,作為你們的老顧客,嚴重降低了我你們平臺的信任度。 第三、你們平臺承諾沒有準確的物流信息發(fā)現(xiàn)即賠,我本次購買物品,商家是從國內發(fā)貨,而且物流信息與我實際快遞地址完全沒有關系。我完全可以根據(jù)這一點將你們平臺和商家一起告上法院,以欺詐消費者處理。 作為你們平臺的老顧客,我現(xiàn)在還是愿意相信你們平臺的辦事能力的。但是我不可能一直等。
接到該用戶投訴后,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,但截至發(fā)稿前,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臺的任何有關處理回復。
據(jù)《2018年度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(jiān)測報告》(http://m.99poke.cn/zt/2018yhts/)監(jiān)測統(tǒng)計,全國網絡消費前20大熱點投訴問題依次為:退款問題、商品質量、發(fā)貨問題、網絡欺詐、霸王條款、虛假促銷、售后服務、網絡售假、退換貨難、訂單問題、退店保證金不退還、物流問題、貨不對板、客服問題、凍結商家資金、惡意罰款、發(fā)票問題、信息泄露、高額退票費、出票不及時、其他。(文/栗子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