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網經社訊)9月8日,《人物》雜志社一篇名為《外賣騎手,困在系統(tǒng)里》的文章朋友圈刷屏,引發(fā)關注。文中提到外賣平臺服務效率提高背后,是系統(tǒng)算法在不斷壓縮配送時間,而騎手為了避免差評、維持收入,不得不選擇逆行、闖紅燈等做法,無形中也為其安全問題埋下隱患。
一場外賣小哥的“生死時速”之外,讓我們不得不停下思考平臺、騎手以及用戶三方關系間的“天平”究竟如何方可達到“平衡”?一方面,9月9日凌晨,餓了么宣布將發(fā)布新功能:在結算付款的時候增加一個“我愿意多等5分鐘/10分鐘”的小按鈕。如果你不是很著急,可以點一下,多給騎手一點點時間。同時,餓了么將對歷史信用好的騎手提供鼓勵機制,他們的個別訂單超時將不用擔責。美團方面則表示,暫不回應此事,下周會舉辦小范圍的外賣業(yè)務溝通會。
在外賣平臺餓了么迅速做出“人性化多等5分鐘”的回應上,被質疑“甩鍋”消費者,簡單粗暴地給用戶出了一道選擇題,最終的結果就是:用戶不買賬。那么,究竟是誰將外賣員“困在系統(tǒng)”呢?
不置可否,點外賣早已經融為當下生活方式的一部分,而外賣小哥成這一行為中與消費者距離最近的一環(huán),外賣小哥作為基層服務工作者,文章中直接行業(yè)痛點,將行業(yè)規(guī)則赤裸裸暴露于陽光下,引發(fā)了民眾對外賣小哥的同情,更是對平臺規(guī)則設定的質疑。
“外 賣平臺在利用現(xiàn)代科技給自己帶來便利、降低經營成本的同時,但卻沒有承擔起相應的風險。消費者真正需要的,并非是縮短的5分鐘送餐時間,而是可預期的送餐 準時性,看似‘人性化’的新功能,無助于從根本上解決問題,反而把改善現(xiàn)狀的義務推給了消費者?!睂Υ?,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、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李旻表示。
李旻進一步表示,首先,在大數(shù)據(jù)和算法的加持下,外賣平臺得以不斷縮短送餐時間,平臺懲罰規(guī)則的完善和評判的自動化,在一定程度上來說,提升了服務質量, 也使得更多的消費者愿意選擇外賣。但是,派送的時間限制和對騎手的懲罰應當在合理的范圍內,比如,送餐路線不應違反交通規(guī)則、送餐時間應當預留一定的容錯 時間、受到的懲罰應當與其獲得的報酬相匹配。此外,還應該有暢通、高效的申訴渠道,避免系統(tǒng)誤判。從文章的報道來看,外賣派送的時間限制和懲罰規(guī)則顯然是 不夠合理的。
其次,就縮短派送時間和變更懲罰規(guī)則來說, 外賣平臺屬于電商服務平臺,需要受《電子商務法》的約束,《電子商務法》第三十四條明確規(guī)定,平臺修改服務協(xié)議和交易規(guī)則的,應當在首頁顯著位置公開征求 意見,并采取合理措施確保有關各方能夠及時充分表達意見。修改內容應當至少在實施前七日予以公示。因此,如果該規(guī)則的變更未能滿足上述要求,對騎手來說, 應當是無效的。
“目前,外賣騎手基本分為專送騎手和眾包騎手兩種,專送騎手一般為外賣平臺合作的第三方公司的全職員工,上班時間固定,與第三方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;外包騎手屬于兼職,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接單。對于后者與平臺之間屬于何種用工關系,司法實踐中亦存在爭議,部分法院認為不構成勞動關系,部分法院認為構成勞動關系,部分法院則認為構成勞務關系。個人傾向于認為眾包騎手與平臺之間不構成勞動關系?!本W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、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李旻表示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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