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網經社訊)“淘特”自上線以來備受關注。今年,淘特相繼推出10元店和淘特100等服務,更加專注于下沉市場。而近來,淘特的風評卻不太好,頻頻被用戶頻繁,大多數都是因為淘特APP的簽到金無法提現一事。除了淘特,微店、云閃付等也存在此類問題。簽到金提現難在哪?對此,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(fā)布快評給予解讀。(詳見網經社專題:“淘特”簽到金屢遭投訴 提現為何這么難?http://m.99poke.cn/zt/ttts/)
對此,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、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律師程亮認為:
1.消費者參加淘特上的簽到金活動,實際上是消費者與淘特平臺之間建立了法律關系,這個法律關系中并不涉及商戶。淘特平臺作為活動的發(fā)起方,應當為活動制定詳細的規(guī)則,并且規(guī)則應當以合理的方式向消費者公示,特別是有關簽到金兌換等涉及消費者直接利益關系的條款,更應當以合理的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,例如通過變換字體、字體顏色等方式提示消費者。
2.活動規(guī)則本身也應該是合法、合理、具有可操作性的,否則,該規(guī)則內容也可能被認定為無效。近期消費者投訴的無法正常提現問題,如果無法提現原因屬于活動規(guī)則中已經公示的并且合理的內容,即消費者不符合提現條件,則平臺不支持提現可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;相反,如果平臺限制提現的原因事先并未公示,或者雖經公示但本身不合理,則平臺可能構成違約,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以及相應的財產權益。
3.消費者在參加平臺活動后,遇到不能提現等無法實現活動權益的時候,首先可以自行查看活動規(guī)則,確定自身遇到的情形是否在活動規(guī)則已經列明;如果活動規(guī)則中已經列明,則可以繼續(xù)查看規(guī)則中是否有補救的措施,進行及時的挽救,以便最終實現活動權益;如果不屬于,則可以與活動舉辦方的官方客服進行溝通,獲悉自身無法實現權益的具體原因。
4.如果通過以上方式均無法獲悉具體的原因,或者獲悉的拒絕理由不具有合理性,則其深層次的原因可能在于平臺無理由的單方面違約,或者可能觸發(fā)了平臺活動不愿公開的某種算法,此時,消費者的知情權以及相關合同權益受到了侵害,消費者在溝通無果的情況下,可以訴諸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
5.平臺作為活動的發(fā)起方,舉辦該類活動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為了吸引用戶、增加平臺流量,因此,誠信活動應該是一個最基本的原則。平臺首先應當制定較為詳細、合法、合理、可操作性的活動規(guī)則,并以合理的方式向消費者公示,重要的規(guī)則內容以變換字體、字體顏色等方式著重提醒消費者注意,并嚴格按照規(guī)則內容履行自己的義務。
6.平臺可以設立多個溝通渠道,方便解答消費者在參加活動中遇到的問題,及時解惑,以免引起消費者的誤解,增加糾紛發(fā)生的可能。
7.平臺也可以加強技術研發(fā),對確有違規(guī)的消費者,可以拿得出有利的證據,也為化解糾紛提供有力支持。總之,平臺活動的目的是為了吸引用戶、增加平臺流量,平臺應該本著誠信的原則合理安排活動、妥善處理消費者在活動中的疑惑、糾紛,以免引起相反的后果,造成用戶流失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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