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網經社訊)10月18日,《網約配送員頭盔智能技術應用要求》團標正式發(fā)布。該標準規(guī)定了網約配送員頭盔智能技術應用的基本要求、功能要求、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。
該標準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同城即時物流分會、上海三快智送科技有限公司、拉扎斯網絡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、廣州訊成科技有限公司、深圳來啊體育文化科技有限公司、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、肇慶博涵體育用品有限公司、浙江百利得摩配有限公司共同起草。

網經社數字生活臺(DL.100EC.CN)了解到,在符合國家強制標準《摩托車乘員頭盔》要求的基礎上,《網約配送員頭盔智能技術應用要求》對頭盔上應用的智能技術進行了規(guī)范,以推動智能頭盔規(guī)范化發(fā)展,彌補智能頭盔標準的空白。同時,結合配送實際,以解決配送安全問題為目的,通過智能技術實現減少騎行中操作手機、提高騎手全程戴盔率、摔倒碰撞報警等功能,保障配送員人身安全,也呼應了《關于落實網絡餐飲平臺責任切實維護外賣送餐員權益的指導意見》的要求,指導頭盔的研發(fā)。
中物聯同城即時物流分會萬瑩秘書長表示,“本次標準的發(fā)布旨在推動智能頭盔規(guī)范化發(fā)展、解決配送安全問題,通過智能技術提高頭盔的主動安全防護能力。以美團配送、蜂鳥即配為代表的即時物流企業(yè)率先開展對智能頭盔的研發(fā)試點,其智能技術基礎和應用情況為標準的制定提供了有效的參考和依據,體現了新業(yè)態(tài)平臺企業(yè)的主動擔當和技術創(chuàng)新。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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