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網(wǎng)經(jīng)社訊)10月31日消息,今日福建省廈門市消保委結合各地的“雙11”消費投訴典型案例發(fā)布相關提醒。“定金不退”、優(yōu)惠“消失”、贈品無售后服務……隨著“雙11”付尾款節(jié)點落幕,不少消費者已進入收貨、退換貨階段,隨之而來的各類消費糾紛問題逐漸顯現(xiàn)。
案例一:定金為何不退?
劉女士預付100元定金購買家電,付尾款后因尺寸不符申請退貨,商家稱“定金不退,僅退尾款”。
消費提醒: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》,若消費者無違約行為(如未按時付尾款),商家不得以“定金不退”為由克扣款項。若商家拒絕全額退款,可留存 “定金支付憑證+商品詳情頁(需含定金規(guī)則)”,通過平臺投訴或向相關部門提交材料,幫助追回全額款項(定金+尾款)。
建議消費者退貨時在申請備注中明確“要求退還定金+尾款”,并同步相關聊天記錄,避免后續(xù)舉證無據(jù)。
案例二:滿減優(yōu)惠商品換貨要補差價?
王先生參與跨店滿減后購買服裝,換貨時商家以“換貨不重算優(yōu)惠”為由,要求補20元滿減差價才發(fā)貨。
消費提醒:換貨屬于“履行原訂單約定”,商家不得因換貨取消原訂單的滿減、優(yōu)惠券等權益。若遇此情況,可提供“原訂單滿減截圖+與商家溝通記錄”,要求商家按原訂單價格發(fā)貨;若商家強制補差價,可主張“違約賠償”,消費者協(xié)會將督促商家履行約定。
建議消費者換貨前先與商家確認“是否保留原優(yōu)惠”,并將溝通內(nèi)容(如聊天記錄、語音)留存,避免口頭承諾后商家反悔。
案例三: 贈品沒有單獨售后?
白女士收到的化妝品套裝中,贈品口紅斷裂,商家稱“贈品不單獨售后,要先退回整套主商品才能處理”。
消費提醒:贈品是“商品整體的一部分”,商家要對贈品質量承擔與主商品同等責任。若贈品破損、缺失,消費者可要求“單獨補發(fā)贈品”,無需強制退回主商品。
提醒
●選擇正規(guī)平臺,防范交易風險。
●提前擬定購物清單,按需理性消費。
●多比多看貨比三家,警惕套路陷阱。
●慎重直播購物,關注商品信息。
●保存消費憑證,及時依法維權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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