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國家網信辦會同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《常見類型移動互聯(lián)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(guī)定》,明確了地圖導航、網絡約車、即時通信、網絡購物等39類常見類型移動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,要求APP不得因為用戶不同意提供非必要個人信息,而拒絕用戶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務?!兑?guī)定》自5月1日起施行。
曹磊(專欄)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
姚建芳(專欄)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師
董毅智(專欄)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
方超強(專欄)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北京盈科(杭州)律師事務所律師
趙占領(專欄)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
詹朝霞(專欄)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黨支部副書記、合伙人律師